租车行业营改增前,很多企业向租车公司租赁汽车作为职工上下班班车或企业日常接待用车,租车公司向用车企业开具服务业发票并缴纳营业税,这是外资企业在国内很普遍的经营方式。租车行业营改增后,租车公司提供租车服务可能适用于交通运输业或有形动产租赁业而缴纳增值税,进而向租车企业开具价外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车单位可否将该租车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抵扣,是目前很多企业需要进行分析和思考的问题。
租车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将提供租车服务分为包车行业和汽车租赁行业,前者为交通运输业中的包车客运业,法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和普通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1%,后者为有形动产租赁行业,法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按照租车行业营改增政策,租车业务中,出租汽车连带配司机的,属于交通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如果出租汽车不配司机那就应该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缴纳17%的增值税了。交通运输业11%的增值税税率和有形动产租赁17%的增值税税率,也让很多企业租车是为了能多点增值税进项抵扣。1、如果让租车公司不要配司机租车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需要录用的司机另外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2、企业将租赁车辆用于员工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的同时也用于日常经营,根据财税[2013]37号文,因租赁车辆不专用于职工上下班,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租车公司开具发票项目为租车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3、小型租车公司,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的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样一来租车单位就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4、连人带车一起租用于日常商务接待则属于包车客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5、目前上海市场上很多租车公司大多只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的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租车单位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或者是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而无法满足客户单位应对营改增政策变化后的需求。
如果用车企业希望租车公司能提供多种类型用车和租车发票税率,能了解有关租车费用相关税务处理办法,并且在租车过程中及时给予专业建议和指导,请与零距离租车的专业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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